采用公立医院与社会资金股份制合作的方式,这种模式需要上级审计部门全过程跟踪审计吗?
2014-01-13 10:46:35
问:公立医院引入社会资金,国家财政拨款一部分,采用公立医院与社会资金股份制合作的方式,这种模式需要上级审计部门全过程跟踪审计吗?国家有没有哪些政策规定?这种股份制违背政策规定吗?
答:目前这种股份制还是一种创新,相关规范和制度还没出来。如果超出50%或医院占控股地位,医院应进行审计。
这种公立医院实行股份制的经营模式是否违背国家相关规定,目前没有明确,国有部分超一半以上应由我们审计,但对方也可以参与。十八届三中规定,鼓励社会办医,应避免如何国有无形资产流失的问题,避免合作方利用国有医院的无形资产,但收益不对称或利益输送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