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15 15:17:37
请问专家:院领导班子及主要职能科长奖金是全院奖金最高科室科主任为基数的N倍,合理吗?
即:院领导班子及主要职能科长奖金=全院职工平均水平*N1倍*N2 倍*N3倍
第一个N1倍为最高奖金科室平均水平与全院奖金平均水平的差额 (3~5倍)
第二个N2倍为全院奖金最高科主任与本科室平均水平的差额 (1.6倍)
第三个N3倍为院班子领导及主要职能科长奖金与奖金最高科主任的差额(2.5~1.8倍)
即全院月人均奖金3000元,那么院长奖金=3000*4*1.6*2.5=48000元,副院长奖金=3000*4*1.6*2=38400元,个别中层如财务、人事、院办、质控科长奖金=3000*4*1.6*1.8=34560元
这是经过院长及科主任代表讨论出来的结果,这种奖金发放计算方法是绩效还是领导利用职权为己谋福利?合理吗?按个人意见,领导的绩效应跟据全院人均水平为基数的N倍才合适,才能真正体现领导的管理水平,而不是脱离群众扶持个别极端高奖金科室来作为领导绩效基数发奖金,这种绩效工资方案的制定是否会打击全院一线劳动者的积极性呢?
答:这种奖金分配方案不合理。一是方案只是几个人讨论结果,不符合民主决策原则。二是方案明显比例过大。三是奖金分配结果需要公开,能否通过职代会或群众评议才有效。有的同志提出职代会只是随便过一下,或职代会只是形式。但是,通过职代会的流程本身就是一项制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起到无形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