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25 15:10:43
请问专家:按规定需送审的都要内审送,但往往是主管部门已经送审了,领导也没有要求审计去做,领导有时候想起来要内审送审,有时候就忘记了,这事经常遇到。
答:这还得从制度上解决,并且从付款程序入手,由财务部门配合。经业务部门委托的,虽有事务所审计结果盖章,但没有审计部门的章,一律不得付款。这是有明文规定的。其实贵单位的领导是有考虑到审计,但由于制度没有统一规范,没有经审计就付款,这样有问题领导是要负责任的。所以对于这种情况,审计部门有责任起草制度,由领导审批后执行。这样做,其实是保护领导,也让领导免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