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05 16:25:51
请问专家:根据我们当地招标办文件,广告费列入定点采购,而且文件上也列举有中标公司名单。但是我单位一直都是在一家非中标公司做广告,而且价格也不便宜,相当于被这家垄断了。作为审计我提出过异议,办公室推说没有收到此类文件,分管领导也说不知道有这回事,在我将文件传给办公室后,单位还是照旧与原公司做广告,一年下来的广告费都超10万,而且这家广告公司也承担我院的零星工程,开票是广告公司的发票。内审对这种情况怎么办?如何处理较妥当?谢谢!
答:从医院免责和减少风险的角度,应按当地招标办文件执行,但不代表招标办绝对没有问题,而应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来办事从而减少风险。因此,第一,审计应提出来问题。一是没有按招标办进行。二是工程是否有招投标,广告公司发票是不能支付工程费用的。第二,审计应再向主管领导反映,由主管领导决定是否向一把手反映。按目前的规定,审计应是由一把手主管,但分管可能更现实,但力度不够。审计部门的关键在于完成自己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