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11 15:08:24
请问专家:医院能否与投资管理公司合作?对方派出专家指导医院,提升科室技术力量和经济效益,投资管理公司参与科室效益分配。谢谢!
答:按目前的政策,投资管理公司暂时不能从医院分配效益。原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财政部、国家计委2000年就制定了《关于城镇医疗机构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到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不得投资与其他组织合资合作设立非独立法人资格的营利性“科室”、“病区”、“项目”,一方面避免公立医院的逐利行为,另一方面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原卫生部制定的《2013-2015年全国高端放射治疗设备和内窥镜手术器械控制系统配置规划》(卫规财发等文件,也重申了严禁公立医院采取合作分成等形式引进大型医用设备。”因此,企业提供大型医疗设备、医院提供人员和场地,开展检查、治疗等服务,最后再进行资金分成的行为属于合作分成。公立医院是公益性事业单位,不以营利为目的。合作分成行为违背了公立医院办院宗旨。公司要提升医院科室技术力量和经济效益,可采用提供咨询服务付咨询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