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通过代建单位搞医疗用房建筑,是否一定要取得施工方开出的正式发票?
2015-06-24 11:23:00
请问专家:医院通过代建单位搞医疗用房建筑,若(一)财政资金从财政直接拨付给施工单位,不通过医院和代建单位,施工单位开出的发票应开给医院还是代建单位?若(二)财政资金从财政拨付给代建单位,再由代建单位拨付给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开出的发票应开给医院还是代建单位?院方做为产权单位,是否一定要取得施工方开出的正式发票?谢谢!
答:(一)收到财政局拨入的工程款(直接拨付到施工单位)
会计分录:借:建筑工程安装投资--XX项目
贷:基建拨款--本年预算拨款
(二)收到财政局拨入的设计费(直接拨付到设计单位)
借:待摊投资--设计费
贷:基建拨款--本年预算拨款
因此,谁入账就开给谁,或说谁发生的就开给谁。对方公司与你们是合同关系(招投标双方),你们转付的资金或财政支付的资金,他们再给你们开票,作为他们的收入,你们的成本。开给财政局时,他们并不入工程的账务,发票就不好入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