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24 11:25:00
请问专家:有这样一种现象,外出参加培训,地点在深圳,但组织培训的北京某单位,培训单位收取的培训费开据的发票是北京市的发票,这样的发票能报账吗?如果能报账的话,是否是违背了《财政票据管理办法》中“票据不能在异地使用”的规定呢?
答:按《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只能在省内开据。但如果培训的通知是以全公司的名义在全国招生,会有所不同,具体应请示当地的税务部门。
请问专家:有这样一种现象,外出参加培训,地点在深圳,但组织培训的北京某单位,培训单位收取的培训费开据的发票是北京市的发票,这样的发票能报账吗?如果能报账的话,是否是违背了《财政票据管理办法》中“票据不能在异地使用”的规定呢?
答:按《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只能在省内开据。但如果培训的通知是以全公司的名义在全国招生,会有所不同,具体应请示当地的税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