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26 14:54:17
请问专家:关于设备投放违犯九不准,如何进行设备投放招标更合理方便?谢谢!
答:目前设备投放是违反卫计委的有关规定的,具体在之前答疑已公布。卫生部有规定严禁公立医院合作分成引进大型医用设备。因此,这种销售模式应是停止了。既然不符合规定,就不存在如何招标更加合理方便的问题。
请问专家:比如医院因为资金困难,想上中心供气的制氧机,由供应商提供制氧机制氧,然后医院按实际供氧量每立方产生的费用支付给供应商,期限是5年或者10年不等,5年或者10年后该制氧机归医院所有。这种是否属于投放呢?是否违规?这是属于融资租赁吗?谢谢!
答:按新的九不准的规定,不符合其第四条规定,严禁医疗卫生机构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严禁接受附有影响公平竞争条件的捐赠资助,严禁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商品(服务)挂钩。只有要求所有的参与竞争商提供同样的设备,在同样条件下进行竞争,才能不影响公平竞争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