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26 14:42:22
请问专家:能否说明出租票不能报销的依据?谢谢!
答:各省份制度的《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中要求,大家可根据各省份的具体要求执行。如广东省是粤财行〔2014〕67号规定,乘坐交通工具的规定等级如下:级别火车(含高铁、动车、全列软席列车)、轮船(不包括旅游船)飞机、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其他的省份都差不多,大家可以根据各自省份的要求来实施。如有的规定: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以及出差人员赴机场、火车站等发生的大巴、地铁等交通费用,可以凭据报销。因此,往返机场、火车站的费用应以地铁、大巴等公共交通工具为主,出租车费用原则上不予报销。紧急特殊情况确需乘坐出租车的,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报本单位领导批准。
请问专家:职工因公外出,在市内乘坐出租车的费用可以报销吗?谢谢!
答:回答同上,原则上是不报销,但紧急特殊情况的,由单位根据情况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