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21 10:07:02
请问专家:应病人家属要求,医院出面联系外面的教授给病人做手术,由病人支付教授劳务费、差旅费等共计5000元,医院开具手工发票给病人,账务处理为:增加收入,同时开支部分列支。请问:这种处理方式可行吗?
答:这种情况在账务上的处理是不可行的。财务部不可能增加收入然后直接支出,一定要分开列支。这也不符合有关的收费规定和支出规定。
如果是会诊费用,由医院来支付,因为就是对医院医疗不足的支持。如果是病人要求某个医生联系外院,不是真正的会诊,这些应由病人直接支付给医生。目前由医院开发票,一是没有收费依据,二是支付也无法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