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27 09:43:22
序号 | 考核内容 | 总分(100) |
第一部分 通用考核内容 | 40分 | |
一 | 人员配备 | 20分 |
1 | 专业不齐全,每缺少一个专业,扣1-2分 | 4 |
2 | 人员不固定,更换频繁,每次扣1-2分 | 4 |
3 | 无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扣3分 | 3 |
4 | 造价人员业务能力不合格,不具备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的,每人次扣1-2分 | 4 |
5 | 造价咨询人员出现廉洁问题或泄密现象,视情节扣2-5分(同时按合同进行违约处罚) | 5 |
二 | 配合程度 | 10分 |
1 | 编制人员配合不积极,工作态度不认真,出现问题不能及时整改的视情节每次扣1-2分 | 2 |
2 | 因配合问题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根据损失给公司造成的影响,每次扣1-2分(同时按合同进行违约处罚) | 2 |
3 | 编制人员不能站在公正的立场提出处理问题的意见,根据具体情况,每次扣1-2分 | 2 |
4 | 不能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类专题会议,每出现一次扣2分 | 2 |
5 | 推诿甲方的任务委托,不接受甲方的工作安排,视情节扣2-4分 | 2 |
三 | 工作进度考核 | 10分 |
1 | 乙方逾期交付咨询成果,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违约金同时扣2分 | 10 |
第二部分专项考核内容 | ||
结算审核 | 60分 | |
1 | 初次提交的结算审核书错误在6处以内不扣分,每增加一处扣1-3分 | 8 |
2 | 结算审核成果不合理之处在3处内,每增加一处扣2-4分 | 10 |
3 | 变更、签证审核的合理性、准确性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扣2-4分 | 6 |
4 | 主要工程量计算偏差在±2%范围内,不扣分;偏差超过±2%,视情节及影响程度每项扣1-3分 | 10 |
5 | 结算审核价偏差在1%范围内,不扣分;偏差超过±1%的,每增加1%扣2-4分 | 10 |
6 | 审核成果未提供指标分析或分析不符合要求的,视情况扣 4-10分 | 6 |
7 | 结算中出现问题不能及时反馈并提出有效的解决办法,视情况每次扣1-3分 | 6 |
8 | 其他问题 | 4 |
第三部分 奖励加分内容 | 20分 | |
1 | 通过合理化建议,合理控制工程造价,为甲方有效节约成本,视贡献大小加2-5分 | 5 |
2 | 运用专业能力,协助甲方有效化解合同履行及工程结算中的矛盾及纠纷,视贡献大小加2-5分 | 5 |
3 | 积极配合,主动承担任务、提供额外的咨询服务,视贡献大小加1-3分 | 3 |
4 | 态度端正,勇于承担责任,整改及时有效,避免了重大工作失误,视情况加1-3分 | 3 |
5 | 主动指出甲方工作中的不足,并提出建设性意见,促进甲骨方成本管理工作的改进和提升,视贡献大小加2-4分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