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06 09:55:15
1、零星维修工程,指日常类水、电、气,管网及基础建设与其附属物的维修、更换,经属地部门(科室)申报或管理部门检查发现的维修工程,由后勤保障部负责适时维修施工,按医院维修工程管理办法执行。
2、小维修工程:指工程费在 1 万元以下的单一个体项目,经属地部门(科室)或主管部门申报,经主管领导核准后,由后勤保障部负责组织维修施工,按医院维修工程管理办法执行;
2、一般维修工程,工程费在1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由属地部门申请或主管部门申请,报分管领导同意并经医院党政会议决议同意后,由后勤管理部门按决议精神执行;
3、常规招标工程,按医院具体要求,由后勤管理部门或具体使用科室提请医院党政会议决议同意后,开展实施项目的可行性论证、设计、预算、环评、财评、审计、监理等相关要素环节工作。
4、项目工程,按医院具体要求,成立专项工作组(部门),负责办理项目前期申报和项目建设期的可行性论证、设计、预算、环评、财评、审计、监理等相关要素环节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