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18 09:50:31
1、业务经办人:指相关科室业务具体经办人员,行使经办人的职责,对于每笔财务支出取得真实、合法、有效原始凭证及相关单证,并对支付凭证及相关单证的时间、用途、金额进行签字确认。
2、业务部门负责人:指业务科室主任,行使复核人的职责,复核本部门的财务支出,对支付的金额、内容、手续及相关单证复核无误后签字确认。
3、分管院领导:指分管部门院领导,对所分管范围内各部门应付款项的相关内容、单证进行审核,对应款项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合理性负责。
4、会计:财务会计行使复核人的职责,复核本岗位所发生的财务支出付款原始凭证的金额及相关手续、内容、单证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
5、财务科长:负责审核医院所有财务支出,对财务支出支付的金额是否准确、票据是否合法、合规,收款单位的印章是否合法有效,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审核、审批、审签手续是否完备,其支付方式等方面进行审核,对付款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
6、财务副院长:负责审核所有财务支出,对支付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
7、院长:负责全面管理医院的财务支出审批工作,审批除授权分管院领导外的所有财务支出,对付款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对分级授权的审批承担责任。
8、出纳:负责支付经各级审批后的款项,支付前应认真核对支付款项的内容、金额是否与实际相符,票据是否合法、合规,收款单位的印章是否合法有效、领款人的签字是否相符,审核、审批、审签手续是否完备,如有疑问必须先查询并得到确认后方能支付。严禁无审批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