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24 09:47:07
1、医院一切支出必须凭经审核批准的支出申请、协议、合同、发票等办理,付款时所需的主要资料有:
(1)原始票据
(2)预算审批计划文件(含增补预算审批计划文件)。
(3)审批程序中各权限范围的审核、审批签字。
(4)合同原件(非首次付款可用复印件,但必须核对原件)。。
(5)工程项目结算时付款须有工程进度报告、工程项目完工验收单、结算审计报告等。
(6)设备购置结算付款须有设备购置清单、设备验收单等。
(7)药品、卫生材料、其他材料、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等入库单。
2、财务科支付要求:
(1)严格审核相关原始单据。
(2)确定相关签字手续完备后,方可付款。
(3)严禁办理未经审批的支出,一切支出不能由一人办理支出的全过程。
(4)对药品、卫生材料、其他材料、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等不得以购列支。
(5)银行付款时银行票据(银行结算凭证)的收款方须与发票一致。
(6)现金支付按国家现金管理条例办理。
(7)对不符合规定的原始凭证(自制单证)予以退回、补充、更正或扣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