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10 09:55:58
平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内部审计工作,更好地发挥内部审计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服务与保障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15〕17号)和《平湖市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平湖市人民政府令第4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增强内部审计工作认识
内部审计工作是独立监督和评价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等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是促进本单位加强经济管理和实现经济目标服务的有效途径,是督促内管干部切实履行经济责任的有效手段,对于规范管理、防范风险、完善治理等方面都具有不可替代的基础性、源头性自我监管作用。各镇街道和各部门要从“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高度,从“管好权、管好钱、管好事”的职责出发,切实提高对开展内部审计工作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实现内部审计在加强权力制约、构筑惩防体系方面的监督保障功能,最大程度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二、建立健全内部审计组织
内部审计工作应当与财务工作职责分离,确保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鼓励结合业务性质、规模和管理需求,按照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相关规定,委托社会审计机构或与社会审计机构合作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各镇街道要成立由镇长(主任)为组长的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内部审计办公室。内部审计办公室应单独设立或与其他内设机构合署办公,配备1至3名专职审计人员和若干名兼职审计人员,负责辖区内的内部审计工作,包括镇街道本级内部审计、对下属单位(组织、企业)的审计、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
各部门要认真履行内部审计工作职责,落实内部审计专(兼)职审计人员,开展包括本级和下属单位(组织、企业)的审计工作。财政财务收支金额较大的教育局、卫生计生局、规划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经局、水利局、人力社保局、文广新局、国资局等部门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内部审计办公室。内部审计办公室应单独设立或与其他内设机构合署办公,配备1至3名专职审计人员和若干名兼职审计人员。其他有3个以上下属单位的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单独设立内部审计组织或挂靠其他内设科室。
城投、水务等市级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或企业集团要单独设立由董事会直接领导的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一定数量的专兼职审计人员,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积极推进民营企业开展内部审计工作,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设立内部审计机构,为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服务。各镇街道的内部审计组织也要切实承担起对辖区内民营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与服务,帮助民营企业建立内部审计组织。
三、注重内部审计制度建设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开展内部审计活动,其他组织、人员接受委托、聘用、承办或参与内部审计业务,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的规定。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其他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应当根据《平湖市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内部审计工作制度,明确内部审计的组织架构、职能定位、审计内容、审计权限、审计程序、质量控制、审计报告和结果应用等内容,实现内部审计对本单位的重要资金、重大项目、下属单位和干部经济责任监督的全覆盖。
内部审计机构要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的协作配合,审计报告同时抄送所在部门纪检监察组织。涉纪涉腐问题要及时移送所在部门纪检监察组织,由所在部门纪检监察组织按规定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四、明确内部审计工作重点
应当根据自身工作特点和形势发展要求,明确职责定位,突出工作重点,最大程度实现内部审计监督、服务与保障职能。切实加强对财政财务收支和有关经济活动的审计,加大对中央“八项规定”和“三公”经费管理支出的监督力度,保障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安全完整和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有效。深化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做到定期轮审、离任必审,形成对权力的长效监督机制,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以揭隐患、促管理、增效益为目标,积极开展绩效审计、管理和风险审计,保障各项政策制度落实,促进单位经营管理目标实现。加强对重大决策事项、重大投资项目等全过程跟踪审计,强化对决策民主性、科学性和项目实施规范性以及绩效的监督评价,提高决策水平。
五、提升内部审计人才队伍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内部审计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依法履行职责,遵守内部审计规定、准则,恪守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保守秘密。
各单位要合理调剂人员,选调政治素质好、熟悉审计业务、思想作风过硬的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要支持和保障内部审计人员参加审计、财务会计、工程管理等方面的业务培训和后续教育的培训,通过各种渠道和途径,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理论水平、业务技能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要积极推进内部审计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效率。
六、加强内部审计问题整改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和审计建议,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列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维护内部审计监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支持内部审计组织独立行使审计监督职能,坚持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并重,着力推进审计整改取得实效,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努力实现审计价值最大化。
七、强化内部审计组织保障
各单位要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将内部审计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内容。要定期研究、部署和检查内部审计工作,听取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汇报,审批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审计报告,督促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的执行。要赋予内部审计人员相应的工作权限,积极支持内部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并将内部审计人员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经费列入财政财务预算,及时解决内部审计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审计局要加大对审计监督对象内部审计制度建设、组织建设和工作开展情况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及时纠正内部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内部审计“第一责任人”职责,在开展审计工作时将其作为重要评价内容,促使被审计单位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同时,按照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规定,做好对全市内部审计工作的考核工作。
国资局要做好市属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制度建设、组织建设和工作开展情况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完善市属国有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国有经济健康发展。
农经局要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的指导、监督以及对集体收入多、反映问题多、群众上访多的村直接组织重点项目审计,发挥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的监督职能,切实保障农民群众和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
工商联要积极向民营企业宣传内部审计的重要意义,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以完善企业内部治理机制,防范经营风险,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内部审计协会要坚持分类指导、典型引导,切实履行“服务、管理、宣传、交流”的基本职责,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服务指导,不断提升行业自律服务和自我管理能力,推进内部审计工作的科学发展。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内部审计组织的设置和内部审计人员的配备情况要在2015年10月底前抄送审计局备案。
平湖市人民政府
201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