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22 09:56:50
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
国卫基层发〔2017〕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财政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财务局:
现就做好2017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经费补助标准
2017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从45元提高至50元,新增经费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是巩固现有项目,扩大服务覆盖面,适当提高服务补助水平,细化和完善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二是统筹安排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和健康素养促进两个项目经费。中央将继续对各地给予补助,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足额安排补助资金。省级要统筹使用中央补助资金,加大对困难地区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快资金拨付进度,采取“先预拨、后结算”的方式,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二、做好项目统筹衔接
2017年,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安排免费提供避孕药具项目和健康素养促进项目经费后,剩余资金全部用于开展原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项目实施主体和资金使用主体主要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费提供避孕药具项目和健康素养促进项目原有管理责任主体、项目内容、实施主体、服务模式保持不变,各省(区、市)可参照2015年两个项目工作任务开展有关工作,项目资金用途、拨付对象和渠道不变。免费提供避孕药具项目经费用于药具的采购、存储和调拨等,省级卫生计生部门是本地区避孕药具采购主体,省、市、县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负责药具的存储、调拨及相关工作。健康素养促进项目经费用于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降低15岁及以上人群烟草使用流行率,建设健康促进县(区)、医院和戒烟门诊,开展健康科普尤其是针对重点疾病、领域和人群的健康教育,监测健康素养和烟草流行水平,提供12320热线咨询服务等。
三、明确工作任务目标
2017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任务目标见附件2。各地要合理确定乡村两级任务分工,根据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原则上将40%左右的工作任务(不含免费提供避孕药具项目和健康素养促进项目)交由村卫生室承担。
四、抓好几项重点工作
(一)加大项目宣传力度。2017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将组织在全国范围开展一次主题为“基本公共卫生你健康我服务”的宣传月活动。各地要认真开展好本地宣传月活动,营造良好氛围。一是在全省范围内确定2-3条统一的标语并广泛进行宣传。二是县区和基层机构要在显著位置张贴由省级及以上统一制作的宣传壁报。三是凡是使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开展的工作,一律要在宣传材料显著位置以醒目字体明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四是广泛播放国家卫生计生委制作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公益广告。五是开展现场宣传,实现辖区内社区和农村全覆盖。
(二)以高血压为突破口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2017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将以高血压为突破口,选择部分省份开展试点,完善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提高居民感受度。组织制订《基层高血压防治管理指南》,制定基层高血压防治管理质量评价及考核指标体系,逐步建立高血压管理与控制监测体系。
(三)充分发挥健康档案载体作用提高使用率。各地要结合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尽快实现计划免疫、妇幼卫生、精神卫生等现有公共卫生信息系统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联通整合。发挥健康档案居民全生命周期健康状况载体作用,通过多种渠道完善和丰富健康档案内容,将每一次针对居民个体的服务及时录入档案;推动电子健康档案与医院、专业卫生机构、体检中心等机构的疾病诊疗信息、健康体检信息的联通对接。注重档案的使用,将电子健康档案与健康卡深度融合,通过网络平台、手机APP等,逐步将健康档案向居民个人开放,发挥健康档案在居民健康管理中的作用。
(四)严格执行新版服务规范。各地要尽快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的要求开展工作,迅速将《规范》下达至县区,确保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医务人员人手一册。对《规范》及时开展培训,组建师资队伍,改进培训方式,注重培训效果,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县区级相关专业公共卫生(含中医)机构培训全覆盖。按照《规范》要求,做好有关服务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其他相关机构之间的衔接,做好工作部署。
(五)做好项目进展数据上报工作。2017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基层司编制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统计调查制度》,依托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信息研究所开发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glpt.nbphsp.org.cn)。各地要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做好信息系统培训、信息系统试运行等工作,根据报表内容,按规定的报送周期和程序,及时准确上报,同时要加强用户权限管理,确保数据安全。数据上报情况将作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的重要内容。
(六)确定补助水平完善资金支付方式。县区级卫生计生和财政部门要按照财政部 卫生计生委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5〕255号)和《关于修订<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社〔2016〕229号)的要求,根据本地项目内容和任务以及工作重点,确定各项服务补助或购买服务支付标准,按照服务数量和质量拨付资金,不得简单按照人口数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在核定服务任务和补助标准、绩效评价补助的基础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获得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可统筹用于经常性支出。县级卫生计生和财政部门要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鼓励对乡村两级实行分别核算,保障村卫生室补助资金。
(七)严格开展项目考核。进一步突出县区考核主体作用,县区每年至少要对辖区所有承担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一次综合考核。从注重过程考核逐步转向注重结果考核,将居民感受度列为重要考核内容。发挥考核导向作用,突出重点,加大居民感受较深的项目,如高血压管理、健康档案等权重。严禁对指标层层加码,超出基层服务能力实际。提高考核时效性,2017年度项目考核工作务必于2018年4月底前完成。免费提供避孕药具项目和健康素养促进项目将一并纳入中央对省级考核内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内部项目开展情况考核,将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个人收入挂钩,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
附件:
1.2017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一览表
2.2017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目标任务
3.2017年各省份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管理任务
国家卫生计生委 财政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17年8月23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