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2014年第6号公告:中国农业发展银行2012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结果
2014-06-23 14:20:19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2012年度
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结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审计署2013年5月至8月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以下简称农发行)2012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审计了总行及北京、山东、安徽、四川、河南、湖北和湖南7家分行,涉及资产总额7396.17亿元,占全行资产总额的32%。对审计范围内的重大事项作了必要延伸。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意见
农发行成立于1994年,是直属国务院的政策性银行,设有31家省级分行。据合并财务报表反映,其2012年底资产总额为22930.79亿元,负债总额为22432.83亿元,所有者权益为497.96亿元;当年实现营业收入717.99亿元,净利润142.92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农发行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经济金融政策,加大“三农”发展信贷支持,促进粮棉油市场稳定;不断完善内控和风险管理制度,创新管理手段,推进精细化管理;深化内部综合改革,努力提升经营绩效,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但审计也发现,该行在存贷款及财务收支管理等方面存在一些不规范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违规发放贷款。2006年以来,总行和山东、安徽、河南、四川、湖北、湖南、河北、浙江、辽宁及吉林10家分行违规放宽贷款条件或未严格对贷款申请资料进行审核等发放贷款共计67.96亿元,其中2012年发生14.33亿元。
(二)违规处置不良贷款。2008年以来,安徽、河南、湖北、湖南和陕西5家分行通过向其他单位提供优惠信贷条件、协调代为偿债等方式,违规处置178户企业的不良贷款14.83亿元,其中2012年发生4.33亿元。
(三)违规吸收存款。至2013年3月底,山东分行下属5家分支机构超过规定辖区范围吸收企业存款2.84亿元,其中2012年发生1.34亿元。
(四)违规动用企业保证金。2011年至2012年,山东省陵县支行动用贷款企业缴存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贷款风险保证金4586.8万元,用于兑付其他已到期银行承兑汇票等,导致收取保证金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形成垫款,其中2012年发生4486.8万元。
(五)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不规范。具体情况是:
1.2008年至2013年,总行及北京、四川等2家分行虚列支出、公款私存4043.35万元。
2.2009年至2012年,山东、河南、四川等3家分行少计收入或递延收益1164.41万元,其中2012年832.35万元。
3.总行和安徽、河南、四川等3家分行违规列支职工福利性支出2321.88万元,其中2012年2175.55万元。
4.2010年至2012年,总行及北京、山东、四川、湖北等4家分行使用虚假发票报销费用184.69万元,其中2012年157.78万元。
5.2012年,总行在会议费、电子设备运转费中列支旅游、招待等支出207.37万元;2012年至2013年,总行超标准开支会议费115.77万元。
此外,农发行还存在参加与由本行有业务往来的企业组织付费的海外培训和考察活动、违反财务审批程序列支费用等问题。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农发行正在组织进行整改,目前已制定完善规章制度15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具体整改结果由农发行向社会公告。审计发现相关涉嫌违法违纪事项,已移送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