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2014年第9号公告:中国烟草总公司2012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2014-06-23 14:23:28
中国烟草总公司2012年度
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审计署2013年对中国烟草总公司2012年度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中国烟草总公司总部及所属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和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分别简称上海烟草、云南中烟、湖南中烟、广东中烟和红塔烟草)等7个企业,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意见
中国烟草总公司成立于1982年1月,注册资本570亿元,拥有全资和控股二级子公司61家,主要从事卷烟、烟叶、烟机、烟叶复烤加工及其他烟草制品制造等业务。
据中国烟草总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反映,2012年底资产总额为12 580.10亿元,负债总额为1881.42亿元,所有者权益为10 698.68亿元;当年实现营业收入10 547.42亿元,净利润1650.03亿元,资产负债率14.96%,净资产收益率16.49%。
北京国嘉瑞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了该集团201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审计署审计结果表明,中国烟草总公司能够较好贯彻执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重大经济决策事项较为规范,2012年度财务报表总体上比较真实地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也发现,该公司存在会计核算不规范、对下属单位管控不到位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2012年,中国烟草总公司编制报表不准确,所属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单位存在未按规定核算销售收入及成本、少计固定资产维修费用等问题,多计收入共4.53亿元,多计成本费用共0.17亿元,导致利润多计4.36亿元。
2.2012年,中国烟草总公司编制合并报表不完整导致当年少计资产5579.07万元,少计负债1843.17万元,少计所有者权益3735.9万元。
3.至2012年底,所属广东中烟等3家企业有6.32亿元投资收益长期未收回,也未收取资金占用利息895.70万元。
4.2012年,所属广东中烟烟草展销有限公司在批发销售卷烟时累计漏缴消费税32.56万元。
(二)执行国家经济政策和企业重大经济决策中存在的问题。
1.至2012年底,所属红塔烟草和云南红河投资有限公司2008年至2010年投资6.81亿元建成的高尔夫球场仍未按规定清理处置,上述高尔夫球场共占地1728.45亩。
2.2005年至2013年,所属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等9家企业存在未经中国烟草总公司审批即投资建设项目或调整建设规模、超概算投资等问题,涉及金额61.06亿元。
3.2012年至2013年4月,所属湖南中烟、红塔烟草等6家企业向有关政府部门和非公益单位捐赠2300万元。
(三)内部管理存在的问题。
1.2012年至2013年,所属湖南中烟等6家企业在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方面,存在未按规定公开招标、对投标单位资质审查不严,或监管不严导致一些项目被转包、违规分包等问题,涉及金额3.81亿元。
2.2012年,所属湖南中烟等38家企业存在超缴住房公积金和在工资总额之外列支工资性支出等问题,涉及金额2.56亿元。
3.至2013年5月,所属湖南中烟2008年为职工团购房项目垫付的资金尚有1.02亿元未收回。
4.2012年至2013年,所属红塔烟草、中国烟草总公司山西省公司等9家单位存在会议费开支不规范、违规购置超标车辆以及部分干部违规投资关联企业且未按规定退缴分红所得等问题,涉及金额4097万元。
5.2012年,所属红塔烟草、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违反卷烟生产规定,无码段生产评吸烟5.76万条。
6. 中国烟草总公司行业核心业务信息系统存在对卷烟生产环节部分节点控制无效、系统时间可随意修改及系统数据不准确等问题。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中国烟草总公司具体整改情况由其向社会公告。审计发现的有关人员涉嫌经济违法违纪线索,移送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