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2014年第10号公告: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2012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2014-06-23 14:25:57
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2012年度
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审计署2013年对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核建设集团)2012年度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中核建设集团总部及所属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中原建设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和中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分别简称中核二二、中核二三、中核中原、中核华兴和中核投资)等7家企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意见
中核建设集团成立于1999年7月,注册资本23.41亿元,拥有全资和控股二级子公司9家,主要从事军工工程建设、核电工程建设、核能利用,核工程技术研究、服务,民用工程建设等。
据中核建设集团合并财务报表反映,其2012年底资产总额为358.72亿元,负债总额为302.36亿元,所有者权益为56.36亿元;当年实现营业收入306.95亿元,净利润5.63亿元,资产负债率84.29%,净资产收益率10.9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了该集团201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审计署审计结果表明,中核建设集团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决策部署,2012年度财务报表总体上比较真实地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也发现,该集团存在对下属单位管控较弱,财务管理不规范、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2012年,中核建设集团及所属中核二二、中核二三、中核华兴、中核中原等4家所属单位存在未及时确认收入、少计提安全生产费用等问题,合计少计收入3.73亿元、少计成本3.40亿元,导致少计利润0.33亿元。
2.2012年,中核建设集团及所属中核二二、中核投资等2家所属单位存在资产未及时入账、合并会计报表编制不规范等问题,合计少计资产3.40亿元、少计负债2.20亿元。
3.2012年至2013年6月,中核中原部分项目未纳入公司法定账簿核算,涉及金额1.15亿元。
4.2012年,中核建设集团总部及所属20家公司在工资总额之外发放职工补贴奖金等4261.16万元。
5.2011年至2012年,中核华兴江苏分公司通过虚增工程量等方式套取资金175.3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中介费和招待支出。
6.2008年3月至2013年5月,所属中核华兴红沿河项目部违规以现金等形式支付劳务款和工程款5628.33万元。
(二)执行国家经济政策和企业重大经济决策中存在的问题。
1.2009年至2012年,所属中核二二在执行“走出去”战略中,有两个境外项目存在未经集体研究决策、未评估海外分公司损益、债权债务情况下支付海外分公司承包人补偿费用等管理不规范问题,涉及金额5131.18万元。
2.2008年至2013年,所属中核二二、中核二三和中核中原等3家公司在项目建设、重大物资采购过程中,存在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未经批准变更招标方式、招标不规范等问题,涉及金额8.36亿元。
3.2010年至2012年,所属中核投资未经集团批准对外投资、出借资金共8.56亿元;两项非主业投资未按规定报国资委审核,涉及金额3000万元。
(三)内部管理存在的问题。
1.中核建设集团在筹资管理、无形资产管理等方面,部分制度规定关键要素和必要控制环节不够健全完善;所属中核二三采购管理制度不完善,采购管理中存在供应商评审不严格、合同管理不规范等现象。
2.2012年,所属中核华兴、中核二二、中核二三、中核华泰市政路桥工程公司等4家公司的37个民用工程项目存在以包代管现象,涉及合同金额26.13亿元。
3.2012年,所属中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收到19套抵债房屋后,未经评估即以此抵销债权3310万元。
4.中核建设集团在信息化建设和运行方面存在信息系统孤立分散、软件资产管理不规范及部分系统不完善等问题。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中核建设集团具体整改情况由其向社会公告。审计发现的相关人员涉嫌经济违法违纪线索,移送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