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海曙内审工作列入区年度党风廉政效能建设目标管理考核
2013-10-25 08:57:07
日前,海曙区纪委、监察局、区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发文,印发了《2013年度区党风廉政建设、效能建设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内审工作正式列为2013年度区党风廉政建设、效能建设目标管理考核之一,考核纳入区目标管理考核范围的各街道党工委、区属各单位党委(组)、区机关各部门。这是2012年内审工作列入全区各街道、各单位(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应履行的职责之一以来,海曙区审计局扩大审计影响,积极推动党委政府重视内审工作的又一重大成果。
考核办法规定,内审工作列为区纪委对全区各街道、各单位(部门)的26项年度廉政效能建设工作考核指标之一,全区各街道、各单位(部门)的内审工作将按照平时开展情况考核后记入年度考核总分。
内部审计工作纳入区年度目标考核,有利于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和长效化;有利于行政事业单位不断加强内部自身管理,完善内部监督,提高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最大限度保证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维护资产管理安全完整,防止损失、滥用和毁坏等不良行为的发生;有利于各单位(部门)内部的相互理解、信任、支持,维护干群关系和谐;有利于各单位“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效能建设服务。(于传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