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1-07 08:41:53
闽江和九龙江作为福建人民的母亲河,上游水源地保护是保护好“两江”流域生态环境的关键因素。自2011年福建省审计厅对闽江、九龙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 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以来,福建各地积极持续开展综合整治,目前福建省重点流域水质总体稳定。2013年上半年,12条主要河流135个水质监测断面水域功能 达标率98%,I-III类水质占比95.1%,49个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率为99.3%。
2011年,福建省审计厅组织对闽江、九龙 江流域2009-2010年水环境综合整治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涉及7个设区市及其所辖44个县(市、区)“两江”流域内的部分工矿企业、养殖场、水 源保护地、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和水电站等。经过审计调查发现,水电站梯级开发影响流域生态,部分断面水质不能达标、工业和生活污染时有发生、畜禽养殖 “两禁区”落实不到位、及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致使部分整治项目未能按期实施,影响了整治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综合整治效果。
审计 报告得到全省各级相关政府部门的重视。省长、副省长分别作了批示,要求省环保厅牵头督促整改到位。省环保厅针对审计反映的情况和审计建议,积极督促整 改,2012年7月,研究制定出台了《省级重点流域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就建立全流域水环境管理体制,强化水电站无序开发和农村面源污染整治,强化督查问 责,强化重点流域整治资金监管,保障环保经费、排污费规范使用等方面,提出进一步加强闽江、九龙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措施及建议,并报送省政府。 2012年6月,厦门、漳州、龙岩三市人大联合出台了《厦门漳州龙岩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九龙江流域水环境保护的共同决定》。
2013年7月,厦门、漳州、龙岩三市人大开展了九龙江流域水环境整治情况的联合视察。同月,福建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张志南率赴龙岩、漳州调研流域水环 境综合整治工作时指出,流域水环境整治是福建省实施生态省战略的具体举措,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不打折扣实现目标,要落实属地政府责任、部门责任、企业 责任,严格执法监管,进一步完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建立监测管理等长效机制。
与此同时,福建省政府以及地方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一一整改:
针对电站梯级开发影响流域生态,生态系统退化等问题,2013年7月,省政府采纳审计等部门建议,出台并向全省各级政府下发了《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 一步规范水电资源开发管理的意见》,以促进生态水电发展,提高小水电建设、运行管理水平。意见指出,全省各级政府要积极推进327座违规小水电清理整顿后 续工作,严格控制影响生态环保的新建水电项目,水电站开发建设必须符合流域综合规划和流域规划环评要求;稳步推进现有水电站技术改造,支持现有水电站进行 技改,实施增效扩容,消除安全隐患,提高水电能效,改善水环境;大力发展生态水电,各级环保部门要科学核定水电站最小生态下泄流量,水利部门、经贸部门要 牵头指导和督促各水电站安装最小生态下泄流量在线监控装置,确保监控设施正常运转,最小生态下泄流量落实到位。同时,进一步理顺水电项目管理机制。
针对部分工业污染和养殖污染问题,福州、南平、漳平等10县地政府及环保等部门,对其境内26家高污染不合规企业和45家污染未治理企业,采取了责令停 产整改、关闭取缔和立案查处等措施。闽清县政府推进37家建陶企业含酚废水的治理;龙岩新罗区、漳平市等地一级支流沿岸一重山范围内35家矿产企业中16 家无证矿点现已关闭取缔;三明、福州等部分县(区)病死生猪已采用深埋、化尸池等方式,并加强教育不随意丢弃,避免造成污染。龙岩市各级各部门根据市委、 市政府年2013年初制定下发的《龙津河流域养猪业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全力推进龙津河流域14个镇(街)内3288户猪场约42万头存栏生猪的全面 清退和180.9万平方米猪舍的拆除工作。截至2013年5月底,已完成拆除122.5万平方米,污染整治成效初步显现,龙津河水质呈好转趋势。
针对一些地方饮用水源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福州台江区、仓山区及闽侯、永泰县已设置、修复隔离栏和围墙,沿岸堆放的生活建筑垃圾已清理,段内居民基本搬 迁,在建房屋停止建设;闽侯县荆溪镇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已建成,将归集附近生活污水,闽侯食品工业园27家企业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漳州和福州市等地已停 止在饮用水源沿岸一重山范围种植巨尾桉,并加强对已种植区域的跟踪和监管;南平延平区炉下镇通过拆除养殖场,投入资金治理库弯养殖污染的方式积极开展整 治。三明市部分乡镇污染溪河的生活、建筑垃圾已进行了清理,并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部分县市对溪河边的洗沙采砂厂进行了专项整治和取缔行动。
针对有的垃圾焚烧发电厂和垃圾场处理设施建设缓慢问题,2013年8月,龙岩首家垃圾焚烧发电厂并网发电,每年可处理垃圾20万吨,为城乡供电7877 千瓦时。福州市、南平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加速建设并投入运行;南平市延平区、邵武、浦城、松溪、建瓯、武夷山和顺昌等7个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建设项目加 快建设,目前,已投产运营,如松溪生活垃圾填埋场于2012年8月正式投入使用,日处理生活垃圾80吨,填埋场防渗系统采用三层保护防渗膜,确保垃圾渗滤 液到调节池。
审计调查表明,在闽江、九龙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过程中,福建各级政府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 的意见》要求,成立了流域整治领导小组,制订本辖区流域整治计划,明确目标任务、重点工程、完成时限及责任单位,积极争取资金,落实畜禽养殖“两禁区”, 规范饮用水源保护区建设,结合污染减排加强工业污染整治及排放监控,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和垃圾处理场建设,整顿规范河砂开采和矿山整治,大力推 进农村环境整治,取得良好成效。
据悉,下一步,福建省各级政府将乘势而上,加强宣传力度,超前制订环保措施,树立群众的环保意识,进 一步加大综合整治力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度,做到省市一盘棋,全力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深入开展。与此同时,福建省审计厅将围绕加 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积极开展资源环保专项资金审计,关注生态建设工程和生态脆弱地区生态保护情况,防范资源环境风险,促进生态文明建设。(郑晓冲)
2011年,福建省审计厅组织对闽江、九龙 江流域2009-2010年水环境综合整治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涉及7个设区市及其所辖44个县(市、区)“两江”流域内的部分工矿企业、养殖场、水 源保护地、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和水电站等。经过审计调查发现,水电站梯级开发影响流域生态,部分断面水质不能达标、工业和生活污染时有发生、畜禽养殖 “两禁区”落实不到位、及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致使部分整治项目未能按期实施,影响了整治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综合整治效果。
审计 报告得到全省各级相关政府部门的重视。省长、副省长分别作了批示,要求省环保厅牵头督促整改到位。省环保厅针对审计反映的情况和审计建议,积极督促整 改,2012年7月,研究制定出台了《省级重点流域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就建立全流域水环境管理体制,强化水电站无序开发和农村面源污染整治,强化督查问 责,强化重点流域整治资金监管,保障环保经费、排污费规范使用等方面,提出进一步加强闽江、九龙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措施及建议,并报送省政府。 2012年6月,厦门、漳州、龙岩三市人大联合出台了《厦门漳州龙岩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九龙江流域水环境保护的共同决定》。
2013年7月,厦门、漳州、龙岩三市人大开展了九龙江流域水环境整治情况的联合视察。同月,福建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张志南率赴龙岩、漳州调研流域水环 境综合整治工作时指出,流域水环境整治是福建省实施生态省战略的具体举措,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不打折扣实现目标,要落实属地政府责任、部门责任、企业 责任,严格执法监管,进一步完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建立监测管理等长效机制。
与此同时,福建省政府以及地方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一一整改:
针对电站梯级开发影响流域生态,生态系统退化等问题,2013年7月,省政府采纳审计等部门建议,出台并向全省各级政府下发了《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 一步规范水电资源开发管理的意见》,以促进生态水电发展,提高小水电建设、运行管理水平。意见指出,全省各级政府要积极推进327座违规小水电清理整顿后 续工作,严格控制影响生态环保的新建水电项目,水电站开发建设必须符合流域综合规划和流域规划环评要求;稳步推进现有水电站技术改造,支持现有水电站进行 技改,实施增效扩容,消除安全隐患,提高水电能效,改善水环境;大力发展生态水电,各级环保部门要科学核定水电站最小生态下泄流量,水利部门、经贸部门要 牵头指导和督促各水电站安装最小生态下泄流量在线监控装置,确保监控设施正常运转,最小生态下泄流量落实到位。同时,进一步理顺水电项目管理机制。
针对部分工业污染和养殖污染问题,福州、南平、漳平等10县地政府及环保等部门,对其境内26家高污染不合规企业和45家污染未治理企业,采取了责令停 产整改、关闭取缔和立案查处等措施。闽清县政府推进37家建陶企业含酚废水的治理;龙岩新罗区、漳平市等地一级支流沿岸一重山范围内35家矿产企业中16 家无证矿点现已关闭取缔;三明、福州等部分县(区)病死生猪已采用深埋、化尸池等方式,并加强教育不随意丢弃,避免造成污染。龙岩市各级各部门根据市委、 市政府年2013年初制定下发的《龙津河流域养猪业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全力推进龙津河流域14个镇(街)内3288户猪场约42万头存栏生猪的全面 清退和180.9万平方米猪舍的拆除工作。截至2013年5月底,已完成拆除122.5万平方米,污染整治成效初步显现,龙津河水质呈好转趋势。
针对一些地方饮用水源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福州台江区、仓山区及闽侯、永泰县已设置、修复隔离栏和围墙,沿岸堆放的生活建筑垃圾已清理,段内居民基本搬 迁,在建房屋停止建设;闽侯县荆溪镇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已建成,将归集附近生活污水,闽侯食品工业园27家企业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漳州和福州市等地已停 止在饮用水源沿岸一重山范围种植巨尾桉,并加强对已种植区域的跟踪和监管;南平延平区炉下镇通过拆除养殖场,投入资金治理库弯养殖污染的方式积极开展整 治。三明市部分乡镇污染溪河的生活、建筑垃圾已进行了清理,并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部分县市对溪河边的洗沙采砂厂进行了专项整治和取缔行动。
针对有的垃圾焚烧发电厂和垃圾场处理设施建设缓慢问题,2013年8月,龙岩首家垃圾焚烧发电厂并网发电,每年可处理垃圾20万吨,为城乡供电7877 千瓦时。福州市、南平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加速建设并投入运行;南平市延平区、邵武、浦城、松溪、建瓯、武夷山和顺昌等7个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建设项目加 快建设,目前,已投产运营,如松溪生活垃圾填埋场于2012年8月正式投入使用,日处理生活垃圾80吨,填埋场防渗系统采用三层保护防渗膜,确保垃圾渗滤 液到调节池。
审计调查表明,在闽江、九龙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过程中,福建各级政府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 的意见》要求,成立了流域整治领导小组,制订本辖区流域整治计划,明确目标任务、重点工程、完成时限及责任单位,积极争取资金,落实畜禽养殖“两禁区”, 规范饮用水源保护区建设,结合污染减排加强工业污染整治及排放监控,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和垃圾处理场建设,整顿规范河砂开采和矿山整治,大力推 进农村环境整治,取得良好成效。
据悉,下一步,福建省各级政府将乘势而上,加强宣传力度,超前制订环保措施,树立群众的环保意识,进 一步加大综合整治力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度,做到省市一盘棋,全力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深入开展。与此同时,福建省审计厅将围绕加 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积极开展资源环保专项资金审计,关注生态建设工程和生态脆弱地区生态保护情况,防范资源环境风险,促进生态文明建设。(郑晓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