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建始县审计局 学习《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的三点体会
2014-02-24 08:42:33
财政部发布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自2014年1月1日起全国实施,当前学习、宣传、贯彻《规范》工作正在紧锣密鼓进行。审计作为综合经济监督部门,理当在熟悉、了解、执行《规范》和加强内部控制的同时,更要运用好《规范》相关条款内容,为审计执法服务。
一是掌握《规范》内容,差别对待,准确评价。国家审计准则也作出了规定,审计组应在审计调查阶段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价,调查内容是制定审计实施方案确定审计重点的重要依据,同时审计报告也要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进行评价。行政事业单位在管理基础、组织结构、工作特点等方面存在差异性,不同的行政事业单位所采取具体的内控办法也不一样,我们审计时就不能要求用一个标准去评价不同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因此,把握住《规范》的基本原则、要求、内容以及方法,则可以万变不离其宗,对不同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运行机制、执行效果、揭示相关内部控制的缺陷等情况作出准确的审计评价。
二是适应《规范》要求,不断改进审计方法,有效运用内控测试。行政事业单位规模、资金量小是共有的特点,审计效率高低就不显得十分重要,一般实施详细审计。但对于大中型医院、学校、财政、社保基金、民政、公积金管理等业务复杂单位的审计,如事无巨细详细审计肯定行不通和时间不允许。这就要求重视内部控制的符合性测试,通过了解,跟踪调查内部控制各环节,找出内部控制薄弱点和风险点,在此基础上确定审计重点,在提高审计效率的基础上,确保审计质量。
三是运用好《规范》条款,为审计定性处理服务。《规范》六章六十五条,从内部控制制度的含义、目标、方法、原则、内部控制风险评估以及层面控制、收支业务控制、资产、采购、合同控制等等,内容丰富全面,为行政事业单位实施内部控制提供了标准和检查提供了依据。解决了以前不合理的内部控制现象和处理这些问题提供了定性和处理处罚依据,因为《规范》从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对内部控制提出了详细要求。对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内部授权审批、归口管理、会计控制等等都做了具体规定。且在第六十四条中明确,国家审计机关及其派出机构进行审计时,应当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情况,有针对性的提出审计处理意见和建议,并督促单位进行整改。(宋永惠 樊艳华)
一是掌握《规范》内容,差别对待,准确评价。国家审计准则也作出了规定,审计组应在审计调查阶段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价,调查内容是制定审计实施方案确定审计重点的重要依据,同时审计报告也要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进行评价。行政事业单位在管理基础、组织结构、工作特点等方面存在差异性,不同的行政事业单位所采取具体的内控办法也不一样,我们审计时就不能要求用一个标准去评价不同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因此,把握住《规范》的基本原则、要求、内容以及方法,则可以万变不离其宗,对不同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运行机制、执行效果、揭示相关内部控制的缺陷等情况作出准确的审计评价。
二是适应《规范》要求,不断改进审计方法,有效运用内控测试。行政事业单位规模、资金量小是共有的特点,审计效率高低就不显得十分重要,一般实施详细审计。但对于大中型医院、学校、财政、社保基金、民政、公积金管理等业务复杂单位的审计,如事无巨细详细审计肯定行不通和时间不允许。这就要求重视内部控制的符合性测试,通过了解,跟踪调查内部控制各环节,找出内部控制薄弱点和风险点,在此基础上确定审计重点,在提高审计效率的基础上,确保审计质量。
三是运用好《规范》条款,为审计定性处理服务。《规范》六章六十五条,从内部控制制度的含义、目标、方法、原则、内部控制风险评估以及层面控制、收支业务控制、资产、采购、合同控制等等,内容丰富全面,为行政事业单位实施内部控制提供了标准和检查提供了依据。解决了以前不合理的内部控制现象和处理这些问题提供了定性和处理处罚依据,因为《规范》从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对内部控制提出了详细要求。对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内部授权审批、归口管理、会计控制等等都做了具体规定。且在第六十四条中明确,国家审计机关及其派出机构进行审计时,应当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情况,有针对性的提出审计处理意见和建议,并督促单位进行整改。(宋永惠 樊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