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14 13:59:36
为进一步深化权利监督制约机制,规范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行为。近期,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审计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明确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通知》,凸显审计测试和结果公开的重要性,注重审计方式“下潜”,促使深层问题“上浮”,促使审计结果“阳光化”。
“双公开”:一是公开审计报告,审计结束后,通过采用张贴的方式,在被审计单位公示栏中实行不少于30日审计结果公开;二是被审计单位整改结果情况公开,被审计单位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情况的结果报告和证明性的资料进行公开,接受单位职工和社会的监督。
“三测试”:一是对领导干部任期内领导干部个人的廉洁自律和遵守财经法纪情况进行测试,在被审计单位职工内部以表格形式无记名打勾表决,测试内容涉及领导干部遵守财经纪律的14个事项,可以简述问题摘要或反馈电话、信件等方式详细反映,审计人员根据职工提供的线索进行审计查证,并将查询结果进行反馈;二是对单位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测试,对审计中发现领导干部任职期内单位或个人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在被审计单位内部职工中进行满意度测评,重点对不满意的事项,查询原因,要求被审计单位重新整改落实;三是纪检监察组对审计组遵守审计纪律情况进行测试,重点查看审计人员是否严格按照审计程序执行工作,是否遵守审计纪律“八不准”等廉洁规定。(韩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