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14 14:00:42
为适应当前信息化快速发展需要,强化审计机关依法审计监督职能,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近日,潍坊市委办公室、潍坊市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通知,就全市范围内做好信息化条件下审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审计机关可依法检查被审计单位运用计算机管理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其他经济业务的信息系统。
二是授予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访问、核查的有关权限。
三是被审计单位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标准,具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数据接口。
四是被审计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存计算机信息系统处理的电子数据及其系统技术文档等资料,在规定期限内不得覆盖、删除和销毁。
五是审计机关如对被审计单位电子数据的真实性产生疑问,可以对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测试。
六是审计机关要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加强行业审计平台建设,积极探索实行联网审计,各单位在构建内部局域网时应预留联网审计接口。
七是审计机关要抓好审计信息化人才培养,加强对审计机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为做好信息化条件下的审计工作提供有力支持。(刘万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