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20 14:54:53
市财政局消息,为了深化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根据省财政厅、审计厅、发改委、卫计委《关于做好城市公立医院债务审计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日前我市启动城市公立医院债务审计认定工作。
据了解,本次审计认定的城市公立医院是指实施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政府举办的公立医院。纳入审计认定的债务是指城市公立医院在发展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截止2014年12月31日发生的长期债务,主要包括发生于业务用房、辅助用房建设维修和医疗设备购置等与城市公立医院发展建设直接相关的债务;流动负债中经甄别认定实际用于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的纳入长期债务范围。
据悉,审计认定工作将坚持“谁举债谁负责、先审计后认定、认定后再剥离”的原则,在全面摸清城市公立医院债务底数、清理核实的基础上,开展债务审计认定工作,建立城市公立医院债务台账和数据库,并剥离纳入市级政府性债务平台统一管理,由偿债主体根据要求区分轻重缓急,逐步化解。没有经过审计认定的债务不得剥离。(陆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