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13 09:08:48
7月10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在北京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司副司长高光明、国家卫生计生委项目资金监管服务中心主任张朝阳和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委员刘泽军介绍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进展、取得成效等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记者在国家卫生计生委例行发布会上获悉,目前,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扩展至12类,服务免费,直接面向群众,主要由全国71万多家基层卫生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提供。
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司副司长高光明介绍,为城乡居民免费自愿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将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居民提供”的具体产品,是我国公共卫生领域的一项长期的、基础性的制度安排。
项目自2009年开始实施以来,至2016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标准从人均15元稳步提高至45元,项目内容从9类扩展至12类,主要针对我国当前面临的慢性病患者人数快速增加、社会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新旧传染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等主要公共卫生问题。服务免费,直接面向群众,主要由全国71万多家基层卫生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提供。
这12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传染病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和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
高光明进一步介绍,经过几年的努力,项目取得了积极进展,服务数量快速增加,服务质量稳步提高。根据医改监测数据,截至2015年底,全国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76.4%,分别管理高血压、糖尿病患者8835万人和2164万人,老年人健康管理1.18亿人。2016年,全国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1.6%,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91.06%,6岁以下儿童管理率达到92.4%。
2017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从45元进一步提高至50元。
高光明透露,下一步工作将主要围绕提高居民感受度和增强居民获得感,做实、做精、做细项目,推动服务再上新台阶。7月份,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主题为“你健康、我服务”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月活动,提高公众知晓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