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4-08 10:16:03
为贯彻市委市政府对年度考核工作的新要求,健全完善考核评价机制,调动广大审计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促进全市审计工作科学发展,近日,重庆市审计局出台《重庆市审计机关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办法》。
创新考核指标和内容,增强考核的客观性。《办法》坚持以实绩为导向,遵循突出重点、兼顾常规、定量为主、定性为辅、指标简化、上下互评、分类考核的原则,按照“量化、简化”的思路,将考核内容设置为重点工作、保障工作、民主评议三大部分。根据审计工作特点,将审计项目完成情况、审计项目质量、审计成效等业务工作和市局力推的阶段性工作纳入重点工作考核,突出审计机关专业特点,发挥考核导向作用;将促进管理的各项基础性工作纳入保障工作考核,改变过去加分事项繁多却又不具普遍性的情况,弱化因区县、处室大小和审计类别的差异产生的不可比性因素;采取同级评、上下级评相结合的民主评议方式,突出审计机关双重领导,业务工作以上级审计机关领导为主的特点,促进全市审计工作的协调发展。通过对考核内容的创新设置,使考核真正实现考准、考实,增强考核的客观性。
创新考核程序和方法,增强考核的科学性。《办法》进一步简化和明确了考核程序,将过去多个市局处室参与考核的方式,调整为由市局办公室统一负责考核的全过程。重点工作按业务工作统计结果,对年度任务、审计质量和审计效果计算相应分值实行顺序计分;保障工作采取每季度对信息化建设、计划统计、队伍建设、公文报送等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根据日常督查结果进行分值倒扣;民主评议采取年末市局领导为区县审计局和各处室打分,区县审计局与各处室互相打分的形式进行。将多头管理变为牵头负责,简化了工作程序,增强了考核过程的科学性。
创新考核结果运用,增强考核的激励性。《办法》加大考核的结果运用力度,更加凸显考核的激励作用。各区县审计局考核结果由市局书面向其所在区县党委政府通报;市局党组对连续两年考核结果在本考核片区排名最后两位的区县审计局和分别列入最后一名的市局处室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使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真正达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全市审计工作健康发展的目的。(梁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