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印发意见提出各级审计机关要切实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促进经济平稳健康运行
2014-07-09 14:13:11
近日,审计署向全国各级审计机关印发《关于切实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促进经济平稳健康运行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审办发[2014]年73号),要求各级审计机关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意见》从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使命感、促进中央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正确把握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切实履职尽责、积极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积极促进各类资金整合、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促进激活财政存量资金、促进厉行勤俭节约、注重揭示经济运行中的风险隐患、推动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严肃揭露和查处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等十二个方面,对各级审计机关提出了具体的贯彻落实要求。
《意见》强调,面对新形势,各级审计机关要切实做到依法审计、实事求是,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工作中心,坚持一手抓促进经济平稳健康运行,一手抓反腐倡廉和推动深化改革,结合改革发展的新要求,实事求是地揭示、分析和反映问题,客观审慎地做出审计处理和提出审计建议,更好地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意见》全文如下:
关于切实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促进经济平稳健康运行的若干意见
当前,我国经济运行的基本面是好的。但是也要看到,经济发展正处于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重叠加阶段,各种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逐步显现,经济面临较大下行压力。面对新形势,各级审计机关要切实做到依法审计、实事求是,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工作中心,坚持一手抓促进经济平稳健康运行,一手抓反腐倡廉和推动深化改革,结合改革发展的新要求,实事求是地揭示、分析和反映问题,客观审慎地做出审计处理和提出审计建议,更好地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一、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使命感。各级审计机关要深刻领会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促进经济发展的总体部署,牢牢把握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大力调整产业结构、着力防控债务风险、积极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着力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不断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的任务要求。深刻理解关于加强财政、货币和产业、投资等政策协同配合,做好政策储备,适度适时预调微调的重要指示,了解政策背景,掌握政策目标,提高对宏观经济形势的总体把握水平和分析研判能力,增强责任意识和使命感,努力提高审计的针对性、建设性、时效性,充分发挥审计对经济平稳健康运行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二、促进中央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围绕中央关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促改革的政策目标,监督检查财政、金融、产业、投资、惠民等政策措施执行和完成情况,及时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促进各项政策及时落实和政令畅通。结合国家政策的着力点和资金投向要求,加强对农业、重大水利、铁路、节能环保、城市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重点项目的审计,监督好社会保障、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扶贫开发、生态环境保护等民生资金的使用,着力发挥投资拉动经济增长的积极作用。针对国务院下发的金融服务“三农”、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保护中小企业等相关意见决定,高度关注财政投入、企业投资、银行贷款投向,促进各类资金向“三农”、文化、民生、中小企业等领域倾斜。
三、正确把握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一方面坚持依法审计,对严重违法违纪、以权谋私和腐败问题,要严肃查处;另一方面坚持实事求是,既不能以现在的规定制度去查处以前的老问题,也不能用过时的制度规定来衡量当前的创新事项。对突破原有制度或规定,但符合中央精神和改革方向,有利于科学发展、有利于深化改革、有利于中央政策措施落实的创新举措,要予以支持,促进规范和完善,消除经济发展的制度障碍。对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工作失误,不能一味简单地套用现成的标准和规定,要认真研究分析,历史地、辩证地、客观地看待,慎重稳妥地反映和处理。
四、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切实履职尽责。通过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着力监督检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干部守法守规守纪尽责情况,特别是领导干部贯彻落实中央政策措施情况,促进各级领导干部结合本地实际,落实中央关于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各项任务要求,领导经济发展,主动作为、有效作为,切实履职尽责。对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的领导干部,依法依纪揭示和反映,促进有关方面追责和问责。
五、积极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围绕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监督检查行政审批权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清理工作,着力关注行政审批权力下放后,政府职能是否转变到位,转变过程中存在哪些突出问题,提出改进建议,推动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密切关注市场运行情况和政府监管职责履行情况,注重分析法律法规、发展规划、政策标准的约束和引导作用,促进厘清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充分释放发展活力和动力,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六、积极促进各类资金整合。围绕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对民生改善、结构调整等重要领域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揭示专项资金多头管理、多头分配、交叉重复、拨付链条长等问题,推动同类别专项资金整合优化,推进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制度。注重揭示财政资金分配使用过程中的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截留侵占等问题,促进专项资金规范使用,保障相关政策目标的实现。
七、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在关注财政、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的基础上,更加突出效益性,把财政资金投入与项目进展、事业发展以及政策目标实现统筹考虑,把规范支出与促进投入有机结合,把问效、问绩、问责贯穿始终,推动财政资金合理配置、高效使用。加强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检查政府投资的规划布局和投向结构、分配依据和计划下达、资金使用和建设管理情况,综合分析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促进发挥政府投资对结构调整的引导作用。加强政府性债务审计,促进债务资金更多地用于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城市地下管网改造等民生工程,发挥债务资金更大作用。
八、促进激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强对各级财政存量资金的审计,关注该投未投、该用未用以及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低下问题,促进存量资金尽快落实到项目和发挥效益。研究分析存量资金的成因和结构,提出改进财政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办法,推动各类存量资金重点投向民生领域,保障重点民生项目的资金需求,避免大量资金闲置或低效运转。
九、促进厉行勤俭节约。围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的贯彻落实,在各级预算执行审计中,加大对各地方、各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使用和楼堂馆所建设的检查力度,努力降低行政运转支出,促进建设俭朴政府。
十、注重揭示经济运行中的风险隐患。关注政府性债务风险,跟踪检查存量债务化解情况,密切关注新增债务的举借、管理和使用情况,防止形成浪费和新的风险隐患。关注金融风险,跟踪检查信贷资金投向、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跨境资本流动,严肃查处债券市场和资本市场中的利益输送、非法集资、网络赌博和诈骗等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关注资源环境风险,加强对水、矿产、土地等资源以及环境保护情况的审计,揭露和查处破坏浪费资源、造成国有资源流失和危害资源环境安全等问题。
十一、推动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积极关注体制机制制度性问题,对不合时宜、制约发展、阻碍政策落实的制度规定,要切实予以反映和提出修改完善建议。要推动财政体制改革,促进各级政府预算和决算公开,建立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要推动金融改革,保障利率汇率市场化改革的有序推进和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促进加强金融监管协调,加强新增贷款流向监控,规范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和民间借贷管理。要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入股国有企业,强化内部管控,促进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十二、严肃揭露和查处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坚持推动发展改革和惩治腐败“两手抓”,对审计中发现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要查深查透查实。要重点关注财政、金融、企业、投资和资源环境等领域,关注重大项目审批、土地交易、非法集资、项目招标投标、重大物资采购、重大项目投资决策、银行贷款发放、债券交易、国有股权转让、专项资金分配等环节,严肃查处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失职渎职、贪污受贿及侵吞国有资产等问题,严厉打击职务犯罪,惩治权力运行中的贪腐行为。